冀人考发[2006]22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房管局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和15日举行,各地要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名工作从2006年7月开始,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房管局有关部门要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 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规定执行。 各市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报考条件初审,并在报名结束后将审查情况按附件6格式形成.XLS汇总盘,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考时要填写报名表(附件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06年8月4日前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附件3)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8月18日前反馈复审结果。 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于2006年8月25日前整理数据库(报名数据库格式及说明见附件4)和试卷预订单(附件5),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
的方式作答。考生应考时应自备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 五、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七、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值班电话:0311-83834743。 附件: 1、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数据库格式及说明 5、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6、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7月 | 各市发布考试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 8月4日前 | 将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的免试表及免试材料复印件(不包括免试人员报名表)上报省职称考试处进行复审 | 8月18日前 | 反馈复审结果 | 8月25日前 | 各市考试中心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上报试卷预订单 | 9月 | 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 | 考 试 | 10月14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 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 10月中旬 | 各市考试中心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交试卷 |
附件2 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报考级别 | | | 姓 名 | | 出生日期 | | 一寸正面 免冠照片 | | | 性别 | | 身份证件名称 | | 国籍 | | 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专业 | | | | | 专业技术职务 | | | 取得专业职务时间 | | 学位 | | | | 所学专业 |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 | 毕业时间 |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房地产经 纪业务工作限 | | 单位性质 |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单位代码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 邮政编码 | | 是否申请免试科目1 | | 若免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 (非注册人员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 | 报考科目 | 科目1 | | 科目3 | | 科目2 | | 科目4 | |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人事(职改)部门 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资格。 (盖 章) 年 月 日 | 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一、请考生用钢笔填写汉字和代码,代码填入相应方框内。 二、代码: *报考级别:3、考三科 4、考四科 *报考专业:01、房地产经纪人 *专业技术职务: 1、正高级 2、副高级 3、中级 4、助理级 5、员级 *所学专业: 1、与报考专业相同 2、与报考专业相近 3、与报考专业不同 4、无专业 *本专业最高学历:1.博士 2.硕士 3.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4.大学本科 5.大学专科 6.其他 *单位性质: 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其他 *科目:1、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房地产经纪概论 3、房地产经纪实务 4、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三、“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为考试合格后填写并加盖公章存入本人档案。 四、身份证件名称一栏应填写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
附件3 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名 | | 性别 | | 国籍 | | | 身份证件名称 | | 身份证件号 | | 身份证件号 | | 毕业学校 | | 学历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 从事房地产经纪 业务工作年限 | |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或资格证书编号 | |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取得时间 | | 工作单位 |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业务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 附件4、 数据库格式及说明 一、数据库格式 2006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库统一采用Dbase数据库,数据库结构如下表。 字段名称 | 字段类型 | 字段长度 | 备注 | 姓名 | 字符型 | 12 | | 证件类别 | 字符型 | 12 | 身份证件名称 | 身份证号 | 字符型 | 18 | 身份证件号码 | 档案号 | 字符型 | 9 | | 准考证号1 | 字符型 | 11 | 第一科准考证号 | 准考证号2 | 字符型 | 11 | 第二科准考证号 | 准考证号3 | 字符型 | 11 | 第三科准考证号 | 准考证号4 | 字符型 | 11 | 第四科准考证号 | 级别 | 字符型 | 1 | | 注册资格号 | 字符型 | 20 | 注册号或资格证号 | 性别 | 字符型 | 2 | | 出生日期 | 字符型 | 14 | | 学历 | 字符型 | 11 | | 职称 | 字符型 | 12 | 专业技术职务 | 工作单位 | 字符型 | 40 | |
其中级别有两种表示方式,一种用“3”表示,代表第一门免试,不参加成绩滚动;另一种用“4”表示,代表成绩参加滚动。注册资格号填写免试人员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或非注册人员的资格证书编号) 各地要准确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和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可以是15位或18位,但必须与证件上的号码保持一致,不得做任何修改或添加任何标识。 档案号为字符型,字节数为9位,具体规定为:第一位为考试类别代码(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代码为“8”),第二、三位为年份代码(2006年代码为“06”),第四、五位采用行政区代码中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代码(河北省代码为“13”),第六位为地市代码(石家庄为1,唐山为2,秦皇岛为3,邯郸为4,邢台为5,保定为6,张家口为7,承德为8,沧州为9,廊坊和衡水均为0),后三位为流水号(其中廊坊编号范围为001-600,衡水编号范围为601-999)。 准考证号为字符型,字节数为11位,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位为科目号,四个科目代码分别为: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1 房地产经纪概论:2 房地产经纪实务:3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4 第二、三位采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代码(河北省为“13”); 第四、五位为考区号; 第六、七位为考点号; 第八、九位为考场号; 第十、十一位为序号(不应超过30)。 二、要求 报名数据库中各字段均不能为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号码”一栏,军人填写军人证件号码,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外籍人员填写护照号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内容要填写中文全名,不得填写代码。报名数据库中考生的姓名如出现异体字,需用*号代替,并附书面说明,加盖公章,连同身份证件复印件与报名数据库一起上报。 为保证阅卷、合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准确填写档案号。对去年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必须使用去年的档案号,对今年的新考生,在生成档案号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
附件5 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试卷名称 | 报考 人数 | 考点数 | 考场数 | 30份袋 | 25份袋 | 5份袋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 | | | | | 房地产 经纪概论 | | | | | | | 房地产 经纪实务 | | | | | |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 | | | | | 交接地点 | | 联系 电话 | | 交接人 | | 送达 时间 | |
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地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名称: 考试负责人姓名: 考试负责人电话(手机): 考点值班 有问题去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