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考试动态 辅导资料 模拟试题 历年试题 学员心声 考试用书 网络课堂 考试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产经纪人 >> 考试动态 >> 正文
黑龙江2007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6.11—6.15报名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2007-6-19 15:43:11  阅读次数:次 打印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7〕103号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6号)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举行。
  (二)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管理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三)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7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附件2),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准放宽条件。
  2、老考生报名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3)或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4)。考生填写时,对上一年度的档案号要如实填写,必须与本年度一致。
  3、新考生报名时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业务年限证明;毕业证、学位证;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5)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表(附件6)。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7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网址:www.rsks.gov.cn
  五、考场设置
  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六、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7年6月20日前将报名人数、名册、考试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49号)文件规定,参加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考试费为8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考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目考试费9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15元报名费,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单 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八、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联系。
  地 址:哈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电话:0451-82521476
  九、考试注意事项
  (一)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考试采取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考生要自备2B铅笔和橡皮,自备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四)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有问题去论坛讨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建筑工程类考试: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建筑师 |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咨询工程师 | 设备监理师 | 土地估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结构师 | 一级结构师 | 二级结构师 | 物业管理师 | 公路监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环保工程师 | 质量资格考试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友情链接
注册质量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考试 投资项目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 外贸考试网 中国医学考试 北京自考网
注册设备监理师 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会计证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 报关员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 上海自考网
注册监理工程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注册环保工程师 统计师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 报检员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南方教育网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房产估价师考试 审计师考试 中级会计职称 单证员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 野三坡旅游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房产经纪人考试 注册税务师 价格鉴证师网 跟单员考试 卫生职称考试 考试书店网
注册安全评价师 注册物业管理师 注册建造师考试 资产评估师 证券从业资格 外销员考试 执业护士考试 教育黄页网
注册结构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注册建筑师考试 中级经济师 期货从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职称英语考试 北京考试网
注册岩土工程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 公路监理工程师 注册会计师 银行从业资格 会计上岗证 证券从业资格 自考书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