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㈡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㈢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 2B 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 ㈣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㈤ 考试成绩管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中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㈥ 报名点报送《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要求: 1.报名点在报送房地产经纪人《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中,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必须持主管部门审核(在《报名卡》或“考生报名条件证明”的审核意见栏予以注明)确认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或资格证书号以供查验。 2.报名点报送《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的同时,报送姓名有异体字的考生名单,要求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张。 ㈦ 各报名点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以及《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一并交清报名考务费。 ㈧ 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6年9月25日后。 ㈨ 本市其它未设报名点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积极做好考生到报名点的参考报名工作。 ㈩ 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询《国家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上的办证时间和《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证书。 有问题去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