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一章 房地产业
第二节 “二、现行城镇住房制度的基本框架”变更为“二、现行城镇住房政策”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考试要求增加了“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和终止”;
删减“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管理”。
第三章标题变更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税”
第五章 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二节 删减原“二、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
第二节“二、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增加小内容:(一)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二)勘察设计业务的承接;
第二节 原“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变更为“三、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 “四、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中增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删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考试要求中删减“了解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试目的中把“房屋租赁”变更为“商品房屋租赁”。
第三节 “一、商品房预售”内容包括1、商品房预售的概念 2、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3、商品房预售许可 4、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第四节 删除原“二、房屋租赁的政策;六、房屋租金”
第四节 原“三、房屋租赁的条件”变更为 “二、商品房屋租赁的条件”,并增加小内容:(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放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原“四、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为“三、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并增加小内容:(一)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二)商品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三)商品房屋租赁保护,同时删减小内容:租赁合同的终止
第四节 原“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为“四、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增加小内容:(一)商品房屋租赁备案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时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商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三)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四)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系统。同时删减小内容:申请;登记备案
第四节 原“七、房屋转租”变更为“五、商品房屋转租”
考试要求中增加“掌握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和分类”;删减“掌握房地产转让概述,熟悉房屋租赁的政策,熟悉房屋租金”
考试要求中原“熟悉房屋租赁的概念及分类”变更为“熟悉房屋租赁的概念”
考试要求中原“熟悉房屋租赁的条件”变更为“熟悉商品房屋租赁的条件”
考试要求中原“熟悉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为“熟悉商品房屋租赁合同”
考试要求中原“熟悉房屋转租”变更为“熟悉商品房屋转租”
第七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一、房地产登记的概念——(二)房屋登记” 中删减“房屋预告登记”
考试要求中“熟悉房地产测绘概述”变更为“熟悉房地产测绘的概念和作用”
第八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内容”中删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
第二节 第四部分中删减“(二)房地产估价资质核准的程序中”的小内容
考试要求中原“了解住房置业担保概述”变更为“了解住房置业担保的概念”
第十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第八节 增加“五、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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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min)